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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发布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6/24 10:25:02 浏览:

船舶资产安全、租售业务、应收款项及纠纷案件的监督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下达内控管理意见,并向省国资委报送监管报告。四是培训提升处置能力。为补齐涉外法治领域短板,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组织集团系统法务人员报名参加上海仲裁委员会举办的证据法、合同法、争议解决程序法等“涉外法治系列课程”线上学习,系统提升处置涉外法律纠纷能力,增强防范化解涉外法律风险的专业技能。五是协调案件应对处置。对于案情复杂的1162项目仲裁案和906渔场保险合同诉讼案,集团坚持问题和重点导向,牵头成立由集团公司和福建船政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并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班子报告进展情况。专班工作办法写入《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1162项目仲裁案在伦敦的庭审工作已经顺利完成;906渔场的运输险、安工险、船建险诉讼案件按时完成证据收集、评估鉴定和事实查明等专项工作,及时提起诉讼维护企业权益,案件正在按法院的程序有序进行中,其中运输险已经胜诉。巡视期间仍在仲裁、诉讼的18起案件,目前已经审结6起(其中胜诉5起,1起仅确认劳动关系,不涉及债权债务),已收回债权6357.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45.28万元,剩余12起案件仍在审理中。六是编写案件指引文件。集团坚持举一反三工作要求,着力标本兼治,发挥“以案促管”效应,系统梳理过去三年审结的集团系统五大类典型案件的判决情况,汇总案由和争议焦点,提炼裁判要点和法律条文,总结经验教训,编写典型案例风险防控指引,下发权属企业组织专题学习,指导业务人员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避免风险隐患重复发生,在充分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效补齐管理漏洞。

问题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14)具体整改项目:开展宣传和网络阵地管控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对集团系统新媒体账号开设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共梳理出集团系统新媒体账号36个,其中官网11个,官微17个,微信视频号3个,微信小程序、小红书、抖音号等5个,均已列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台账。下发《关于做好新开通网站、新媒体账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总部各部门新增网站、新媒体账号需及时报备集团公司,纳入台账做好内容审核和运营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下发《关于推进近期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所管理意识形态阵地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制定《2022年度集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将新媒体宣传阵地检查纳入检查内容。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印发《集团公司新闻信息采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三审三校”责任人、职责分工和审批流程。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11:抓“关键少数”不够严格。

(15)具体整改项目:权属企业有“一把手”发生违纪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列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并按工作清单持续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职。二是通过“廉政讲堂”“清廉福船”微信公众号、《福船视界》内部报刊等线上线下平台,以及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对系统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梳理近年来集团系统的案例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编成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三是9月以来集团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列席党委会40余次,对“三重一大”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问题12:履行“一岗双责”有待加强。

(16)具体整改项目:集团纪委处置的1件问题线索,党委主要负责人未签批。

整改进展: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年初制订的责任清单,履行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对巡视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集团系统党组织负责人认真签批,并亲自督办。

(17)具体整改项目:对受纪律处分的干部未及时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集团系统2019年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共7人次,巡视整改期间,已全部开展谈心谈话。

问题13: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8)具体整改项目:对有关违纪问题,未进一步问责相关党组织负责人。

整改进展:一是集团系统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到挂点支部讲党课33场次;9月以来权属各企业纪委书记开展主动廉政约谈近50人次。二是梳理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对其中两个案件所涉及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其余两个案件所涉及的党组织负责人已退休;今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好“一案双查”机制。三是集团系统各级纪委已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案件中是否落实好“一案双查”机制进行梳理,未发现有其他需要进一步追责、问责的情况。

问题14: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够严格。

(19)具体整改项目:集团系统2名干部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仍被提任。

整改进展:一是立行立改。集团公司、福人集团分别对李柳根、林军同志的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同时集团对林军任职情况进行复核。经核实,上述同志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岗位调整均在同一职级间开展,未有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情况。二是认真排查。9月集团下发通知,在系统范围内对2016年以来“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系统各单位均未发现“带病提拔”有关情况。三是加大监督力度。集团系统各级纪委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8月30日以来共回复44人次。同时,对2019年以来的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问题15:警示教育抓得不够紧。

(20)具体整改项目:集团党委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廉政讲堂”“清廉福船”微信公众号、《福船视界》内部报刊等线上线下平台,以及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对系统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梳理近年来集团系统的案例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编成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二是集团系统各单位于巡视整改期间再次组织党员干部以及采购岗位人员开展该案例的警示教育。

问题16:主动监督不够。

(21)具体整改项目:集团纪委主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多。

整改进展:一是集团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9月以来参加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做好做实政治监督”等业务培训40余人次,提升履职能力。二是集团系统各级纪委9月以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6次,并落实整改。三是在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核实等工作过程中,坚持与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发现问题。四是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权属企业共同分析今年度集团系统政治生态情况,并完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问题17:问题线索处置存在“一函了之”倾向。

(22)具体整改项目:集团纪委谈话函询17件17人,未见对函询情况说明作进一步查核。

整改进展:集团系统各级纪委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17件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仅发现1件函询说明的中部分问题线索需做进一步查核,已查核并作了结处置。

问题1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自觉。

(23)具体整改项目:本轮巡视进驻当月,福建船政仍存在商务接待“未审批先接待”的违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福建船政该次商务接待存在“未审批先接待”违规问题。2022年9月,集团党委及福建船政党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集团系统各级纪委在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6次,发现问题7项,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在巡视整改期间组织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学习《商务接待工作细则》。四是将业务接待经费开支纳入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范围,1-9月完成财务收支12项、经济责任专项审计9项,发现业务接待规范性问题5条,已督促企业整改;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及系统有关单位2022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专项审计,督促企业按制度规范业务接待流程及经费开支。

(24)具体整改项目:权属企业接待餐票和车票存在虚假报支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海电运维副总经理经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于2021年6月2日至6日出差乌鲁木齐,但出差后的差旅费报销存在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11月,福船投资党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集团系统各级纪委在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6次,发现问题7项,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在巡视整改期间组织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四是将业务接待经费、差旅费开支纳入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范围,1-9月完成财务收支12项、经济责任专项审计9项,发现业务接待规范性问题5条,差旅费规范性问题3条,已督促企业整改;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及系统有关单位2022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专项审计,督促企业按制度规范业务接待流程及经费开支。

问题1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25)具体整改项目:福鲍1号项目决策仓促。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制度管控。根据集团修订后的《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协同船企加大对项目投资,尤其是科研立项投资的建设立项、可研环节的把控,强化对项目收益方面的评估,严格项目核报流程审议。二是战略协议全面摸排。针对系统企业就2019年以来与政府签订的4份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成立1家合资公司,签订1份产业园协议,其他项目暂未落地;针对项目落地和业主付款能力评估方面,要求具体项目落地均需要签订相关协议,且协议签订前不予投资。三是落实日常协调机制。定期每月/每季度跟踪投资完成情况,并进行进度把控分析;计划结合年底联合大检查,对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指标考核,按完成比例和申报时效等进行评定,作为年度绩效评分的一部分。

(26)具体整改项目:马尾造船“长乐C区”项目,应收账款未见启动催欠法律程序。

整改进展:一是多措并举,回款取得实质进展。集团持续督促马尾造船加大“长乐C区”项目催欠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向中交一航追讨应收账款。在已经支付3500万元欠款的基础上,中交一航承诺于9-11月间分批支付剩余欠款。马尾造船继续采取发送律师函等法律手段催款,并组织律师对启动法律程序清欠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在马尾造船的持续压力下,10月28日收到中交一航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以中交一航项目为例,集团举一反三,10月印发《关于督促预防和化解应收账款风险的通知》,督促权属企业接单时注意事前采取措施防范账款回收风险,事中定期分析应收账款情况,整合业务、财务和法务力量,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催讨积欠债权。马尾造船在会同律师研究分析洪塘大桥项目应收账款情况后,确认已经具备起诉条件,于10月13日提起诉讼,要求中铁山桥支付工程价款819万元及逾期利息45万元。

问题20: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廉洁风险突出。

(27)具体整改项目:招标信息公开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采购招标信息公开管理。集团已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企业采购挂网信息对外公开,包括未注册供应商均可查看。6月-11月,集团采购平台累计发布1119条采购信息,均为对外完全公开。二是扩大采购信息公开渠道。集团在采购挂网信息对外公开的同时,抓紧研究推进采购信息同步发布至省国资采购平台,于8月底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采购信息同步发布工作,新增了采购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28)具体整改项目:服务采购存在围标嫌疑。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供应商审查深度。集团于7月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劳务分包和废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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