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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4/23 9:00:42 浏览:

席合伙人:李武林

合伙人数量:51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1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83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圆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向勇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等。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加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等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认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名称:宜宾纸业编号:临2023-0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核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成立日期、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川银监复〔2014〕125号),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单位于2014年5月5日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注册地为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罗伟。

(二)公司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现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5000988632927)。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劵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经财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及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听取金融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意见,并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审批单次金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项目(含新设、增资扩股、合伙、联营、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作等);对以下担保事项进行审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担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研究制定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拟定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财务公司经营发展商业模式,拟订财务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根据发展目标,研究拟订财务公司资本补充规划,拟订资本金补充渠道,包括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分支机构发展规划;根据财务公司战略规划及总经理提议,研究拟订财务公司信息技术的目标及手段;根据财务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集团公司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确定下一年度预算目标;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财务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作进行计划、安排)。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战略调整建议;对财务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等;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包括收购对象、收购方式、重组整合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控合规委员会: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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