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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6/11/30 20:34:47 浏览:

原标题: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35证券简称:科华恒盛公告编号:2016-09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会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修改。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证券简称:科华恒盛公告编号:2016-09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5:00至2016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六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6年11月29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12月14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六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5:00至2016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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