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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9/29 21:02:35 浏览:

厦门会议公司,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厦门三捷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5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02号)。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性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47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合理性作出了说明。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1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16-05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02号)。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16-05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47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16-05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8元。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22,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129950100100148715的人民币账户334,201,600.00元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4100020529200023450的人民币账户70,798,4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599,670.26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400,329.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6年1-6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16年1-6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由于无法测算研发成果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无法确定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安全气囊布新建厂房项目承诺累计产生效益9,020.64万元,实际累计产生效益21,539.00万元。

四、前次发行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发行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28日批准报出。

七、上网公告附件

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2016-05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上市以来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8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4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现将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予以披露如下:

一、公司首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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