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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8/23 11:13:2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8-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客车销售收入的增长,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拟将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由原担保额度10亿元调整至13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市场回暖,按揭融资需求增长迅速,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拟将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由原担保额度10亿元调整至1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补充预计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的担保额度

公司补充预计2023年度子公司苏州金龙拟为购车客户增加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融资担保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子公司苏州金龙融资担保额度的适当调整。

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额度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额度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为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汽车融资担保额度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金龙汽车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6证券简称:金龙汽车编号:临2023-04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建业、谢思瑜、陈炜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张帆、叶盛基、赵蓓、张盛利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公司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

公司及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现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全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昌安

注册资本:278,366.998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78,366.9988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威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

成立日期:1992年5月21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208.31万元,净资产74800.6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85733.32万元,净利润-88805.18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47.33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陈巍

注册资本:28700万欧元

主要股东:戴姆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8日

主营业务: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1288.13万元,净资产518787.7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0086.86万元,净利润180345.12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陈建业先生担任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金龙汽车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6证券简称:金龙汽车公告编号:临2023-05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日

至2023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3.02、3.03、3.04、4.01、4.02、4.03、5.01、5.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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