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福建 > 地方单位 > 正文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9 9:02:26 浏览:

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决定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五个月内(即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若“火炬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3年5月8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火炬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火炬转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一页  [1] [2] [3] 

最新地方单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