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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6 11:37:13 浏览:

需求,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19,000.00万元(以汇率7.0998约合2,676.13万美元计算)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福昕美国的注册资本将由5,489.36万美元增加至8,165.49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将以实际结汇数据为准),具体募集资金分配至各募投项目后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拟新增投资额度均在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范围内。

四、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说明

为了减少外币结算产生的汇率风险,同时为了更好地利用公司持有的外汇资源,公司拟在对子公司增资购汇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人民币与自有外汇进行置换,置换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前一交易日外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置换总额度不超过待划转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度人民币23,366.94万元。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福建省商务厅进行对福昕美国增资事项的核准与备案,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在募集资金账户与自有资金账户之间置换对应投入的募集资金。

(二)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操作流程

1、公司根据境外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定期由财务部门依据境外募投专用账户的资金余额及投资规划,提请审批相关的置换付款申请;

2、置换申请获批后,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置换付款;

3、置换申请获批后,由财务部门以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折算汇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前一交易日外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

4、境外主体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通过境外募投专用账户完成款项支付,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并维护境外募集资金使用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若自有外汇不足以支付增资款时,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购汇支付。

五、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oxitSoftwareIncorporated

2、住所:41841ALBRAESTFREMONT,CA94538-3144

3、注册资本:5,489.36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08年9月30日

5、经营范围:软件销售及研发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昕美国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福昕美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因汇率波动对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款项将存放于福昕美国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中,并及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福昕美国的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同意公司在待划转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度范围内分阶段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兴业证券对福昕软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以自有外汇置换募集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95证券简称:福昕软件公告编号:2022-075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

至2022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雨前、江瑛、翟浦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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