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对转让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声明或承诺的,违约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翮翰工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公司须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翮翰工贸支付违约金,但因翮翰工贸违约在先、造成公司延期付款的除外。
(2)如果翮翰工贸未能按时将太阳铜业5%股权过户给公司的,每逾期一日,翮翰工贸须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因公司违约在先、造成翮翰工贸延期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除外。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当全额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4)本协议所述的违约金视为违约方对守约方的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违约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转让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商定,诉讼由太阳铜业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事项后且转让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太阳铜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有利于对太阳铜业的控制、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的管控,优化公司生产组织体系,增强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其他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保荐意见》。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含股权转让协议等)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