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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景证券频道

发布日期:2016/3/26 9:37:24 浏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10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一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太阳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9)873634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00证券简称:太阳电缆公告编号:2011-0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13:0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0年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233,697.20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5,191.16万元。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2,630.6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47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956元。

三、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18,403.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432,280.88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743,228.08元,加上2010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203,159.64元,扣除公司于2010年派发的2009年度股利87,100,000.00元后,201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792,212.44元,资本公积金总额为人民币622,113,545.86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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