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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景证券频道

发布日期:2016/3/26 9:37:24 浏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到董事11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8名,董事孙立新先生委托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出席,董事张水利先生委托董事王龙雏先生出席,董事傅赐福先生委托董事李文亮先生出席。公司监事、总裁、副总裁、内审总监、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陈明森先生、陈昆先生、梁明煅先生和徐兆基先生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2010年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233,697.20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5,191.16万元。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2,630.6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47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956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18,403.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432,280.88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743,228.08元,加上2010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203,159.64元,扣除公司于2010年派发的2009年度股利87,100,000.00元后,201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792,212.44元,资本公积金总额为人民币622,113,545.86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4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4,343,212.44元予以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50万元。”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150万股,均为普通股。”

为保证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整(不含融资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融资金额,以下简称“融资总额”)。

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有效期”)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银行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不含已履行完毕或结清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含本数)。在上述有效期内且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新增的融资业务不再将公司的资产抵押给各银行。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一笔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各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有效期),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股权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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