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7-26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农〔2018〕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
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是我省新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已列入发展改革委的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莆田市、晋江市、永安市、邵武市、福清市、长泰县、上杭县、古田县等)、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石狮市、德化县、福安市、长汀县、大田县、长乐市)等的市(县)主动申请,具有新型城镇化标准化特点的地区也应申请,原则上每个各设区市至少推荐1个试点项目。省局将对积极申报的单位在政策上给予激励,对获批立项的试点项目在标准化专项资金上给予支持。
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经各有关单位盖章后由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汇总并于8月6日前报省质监局(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8月3日前提交,邮箱:358819772@qq。com),以便统一汇总报送国家标准委。联系人:董秀云,电话:0591-87840129。
附件:
1.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2018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