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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2/24 16:20:2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8-31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对照《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质监〔2017〕39号)中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监督抽查,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对已排查出但尚未完成治理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其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闭环。

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查处。对未开展自查、未按时完成隐患治理而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要报请当地安委会采取综合措施并挂牌督办。

三、突出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站等单位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上的缺失,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各单位应按照总局文件中的三个附件格式,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0月25日将本地区工作完成情况和统计表报送省质监局特安处。

信息报送联系人:吴祖祥,联系邮箱:395797930@qq。com。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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