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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4/11 14:30:46 浏览: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函》(闽财决〔2013〕13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1号),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教育厅部门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3个经费直管单位,其中:列入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

主要职责

一、本科高校: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福建师大福清分校、莆田学院(原医大分校和莆田华侨体师),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教育学院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高等教育,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

二、高职院校: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中职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福建理工学校福建建材工业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中学: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落实普通中学阶段课程计划,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五、小学: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落实小学阶段课程计划,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承担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高校招生工作。拟订全省高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指导本省社会助学工作;管理自学考试考生学籍,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承担省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的研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依法依规对教育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指导教育考点的建设工作。承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承担有关指导全省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履行所核定职责的相应责任。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负责教育系统人员教育理论培训事务性工作;编辑、出版、发行教育理论书刊,提供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的交流与信息服务平台;负责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教育交流和合作办学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的实施。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

承担基础教育和中职课程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组织工作;承担基础教育服务平台、中等职业教育信息网、新课程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负责教师信息化素质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与实验,开发、转化和推广相关的研究成果”。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担有关职业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补充教材的编写和征订、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承担大学新校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参与新校区协调服务等工作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开展教育教学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评估的具体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开展与教育评估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教育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与实施;管理和维护厅机关网站等。

福建教育电视台

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制作、编播包括影视剧在内的各类电视节目;促进现代远程教育发展。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大学新校区公共配套项目的服务与管理、参与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

福建省高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高校科技开发、转让、咨询与服务;成果中试与推广;产学研;信息发布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开展教育系统人才(含毕业生)交流、档案寄存、人事代理等服务工作;承担教育厅委托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与信息咨询;受教育厅委托承担高校学历认证代理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受理公派留学选派、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受理和日常督管、中外师生交流合作项目等。

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举办各种不同规模的国际性教育展览、学术会议;组织各种不同层次、学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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