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和厦门金龙礼宾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礼宾车”)2016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金龙32股权。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朱建忠
注册资本:13,800万美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威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1992年5月21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轻、微型客、轿车系列整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对销售产品进行相关的技术咨询顾问业务。
住所:闽侯县青口镇
2、关联关系说明: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岩峰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聚福贸易公司、漳州市财政局、龙岩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平和县财政局。
成立日期:1997年4月30日
主营业务:汽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厢式运输车,农用运输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二类底盘;改装车:扫路车,清洗车,垃圾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发动机,机电产品的制造;对外贸易;从事汽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住所:龙岩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徐和宜
注册资本:28700万欧元
主要股东: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戴姆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8日
主营业务: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商用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
住所: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担任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华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主营业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销售服务;房产居间服务;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品牌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260号省工业技术展览交流中心一楼101、102展厅、二楼201、203展厅、以及现属101展厅的二间店面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有效期详见许可证);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对外贸易;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装卸、包装、分拣、搬运、配送;普通机械、五金、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木容器、纸容器、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包装容器的制造。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河南蓝海新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9日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的设计与研发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销售(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旗下品牌新能源汽车)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的设计与研发及技术服务;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零部件采购和销售。
住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源路111号
2、关联关系说明:河南蓝海新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86股票简称:金龙汽车编号:临2016-08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7年委托理财余额上限不超过32.8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汽车”)及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金龙金龙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特来电”)、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和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投资)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预计2017年度委托理财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86股票简称:金龙汽车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