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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6 17:43:39 浏览:

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所需要的技能、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见下表。绩效奖励金根据当年业绩增长情况从增加的净利润中提取不超过5的比例,具体奖励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独立董事统一为每年人民币70000元(税前),职工监事薪酬按具体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的基本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福费庭、商票保贴、票易票、贴现(包括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及非标准化债权融资业务。拟申请金融机构和对应额度由公司视实际情况按有利于公司的原则选择确认。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为便于实际操作,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少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服装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要,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并表范围内的3家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4,9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为其提供担保的3家公司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认真落实。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方面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健康运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能够规范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上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享),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国金证券经核查认为: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与公司关联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订立金融服务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并出具了该评估报告。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9证券简称:七匹狼公告编号:2016-024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要求,对本公司2012年的募集资金(2012年非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变更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每股人民币2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60.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59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2、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5年6月30日,“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824.3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8,775.20万元(不含利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5.76,项目完工程度为13.47。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存在较大困难且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七尚”),作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则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变更后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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