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厦门七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尚余75,000.00万元,其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除此以外,其它所有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保证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减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额度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还有7.7亿元人民币尚未到期。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还有10.47亿元人民币尚未到期。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经核查认为: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9证券简称:七匹狼公告编号:2016-02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1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郑振龙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48,646.91万元,营业利润21,33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303.08万元,较上年分别上升3.99、下降24.77、5.43。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73,030,773.8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615,498,259.3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88,529,033.22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603,583.73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8,603,583.73元,未分配利润为1,811,321,865.76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755,67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尚余1,735,754,865.76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201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