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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6 8:58:34 浏览:

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对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共计12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核3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临2023-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子公司水仙药业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水仙药业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1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子公司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现金管理额度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水仙药业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风险控制分析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2)水仙药业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水仙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临2023-01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1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深圳恒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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