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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20 20:20: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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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选举马丕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1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2选举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3选举江平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4选举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曾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选举蔡艳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议案5、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1、议案12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5、6、8、9、1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三)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2016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何海莺

联系电话:(0599)8736341、873622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5月3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一并提交本公司。

4、其他事项:出席公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0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投票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对于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之下的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以1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对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7;“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附件二、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一)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对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7;“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2、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可以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00证券简称:太阳电缆公告编号:2016-00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6日上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岑章志先生、陈培堃先生、吴长顺先生、江平开先生及许永东先生提交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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