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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税服务厅现场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4/2 10:47:4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3-17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南安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中心办税厅(柳城街道普莲路336号)、洪濑办税点(洪濑镇东大路421号)。

水头办税点

(水头镇中心大街116号)、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自通告之日起暂停现场服务。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31日,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含移动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业务。我们将全力做好在线咨询服务,解答您线上办理税费业务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您顺畅办理。

“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一)常见涉税业务

请登陆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fujian.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进行涉税业务办理。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如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业务、企业扣缴及代理申报,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自然人申报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自然人发票代开

如需代开发票(自然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福建税务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福建税务”APP,注册登录后(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进入“办税-发票使用-自然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按照流程申请开具。

安卓版

iOS版

2、支付宝。登录“支付宝发票管家”(支付宝首页搜索“支付宝发票管家”),进入“发票代开”(选择“开发票-商家代开”),城市选择“泉州市”,所属城市税局选择“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开票。

3、微信。进入微信的“我-支付(或者服务)-城市服务-税务-福建发票代开业务-发票代开”。

4、福建省税务局。实名登录后(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选择“我要办税-自然人房租发票代开”,按照流程申请开具。

(四)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

1、如需申领税控发票,可按照以下步骤网上直接申领:

(1)税务U-KEY/税控盘:

【申领】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网络发票申领-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

【查询】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网络发票申领—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申领成功后即可到“网络发票分发”进行发票分发。

【分发】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网络发票分发”点击“查询”按钮,勾选需要分发的发票卷,输入分发份数,再点击“分发”按钮即可写盘。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邮寄送达,待纸质发票送达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网络发票申领—查询”查询申领状态,选中对应一条“申领成功”且“未确认”的记录,点击“确认”按钮输入发票段,进行纸质票确认,再进行网络发票分发。

(2)金税盘:

【申领】进入开票软件,点击“票源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管理-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发票数量后点击“申领”按钮。

【查询】点击“票源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管理—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当处理信息为“申请成功”后即可到“网上领票管理”进行发票下载。

【下载】点击“票源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点击“手工下载”按钮,输入下载的电子发票份数,点击“下载”可进行发票下载。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邮寄送达。

2、如需申领非税控发票,可按照以下步骤网上直接【申领】: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领取方式可选择“邮寄领取”。

(五)跨区域涉税事项(外来建安预缴)

如需办理外来建安预缴,可登陆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办理。事项办结后,我们会根据业务不同和办税人员的需求,采取系统推送或邮寄的方式。

(六)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企事业单位)

如您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费种登记,可在完成单位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后直接拨打电话0595-26912702办理。

(备注:因系统升级,3月18日12:00-3月30日24:00该业务暂停受理)

(七)简易处罚涉税事项

如您需办理简易行政处罚,可通过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行政处罚。”

(八)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

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可通过以下途径自助办理。(备注:因系统升级,3月17日20:30-3月30日将暂停受理)

1、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与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扫码缴费。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社保业务选择界面,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即可自助办理相应险种的申报缴费。

3、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选择“移动办税—办税—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4、福建税务APP。登录“福建税务”APP,进入“办税—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线上咨询

如果您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线上咨询。

1、拨打办税服务厅电话进行咨询:水头办税厅0595-86985120;洪濑办税厅:0595-86682245;中心办税厅:0595-269127020595-86352558;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0595-86366208。

2、加入南安“税事远程帮”QQ号(QQ号:3086532957、2650855861)进行咨询,我们将远程辅导您线上办理,实现问办协同。

3、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涉税咨询。

我们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现场服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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