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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7/13 5:41:28 浏览:

正常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按照正常担保余额的1%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本次变更自2015年12月31日起适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6-027)。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金龙汽车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汽车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集团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28)。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临2016-029)。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投资建设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金龙汽车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的公告》(临2016-030)。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资金17,700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16-031)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目前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尚缺一名董事。董事会根据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王志勇,男,汉族,195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任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建蓝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河南蓝海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就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王志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拟任董事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32)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股票简称:金龙汽车编号:临2016-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陈国发因公务委托监事詹宏超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詹宏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对2015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资金17,700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能有效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快速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股票简称:金龙汽车编号:临2016-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5.09万元。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长期以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贷款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买方信贷担保业务较少发生逾期代垫或回购的情况。考虑到发生担保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且以往年度实际发生损失的金额较小的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暂不考虑预计担保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未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014-201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涉及的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连续两个年度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形。为了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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