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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6/25 20:59:47 浏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会议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3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衍榴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涉及配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目前实施向股东配售股份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具备配股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2、配售股票种类、面值(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37,750,74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配股价格。

(2)定价原则:

①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②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参考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情况;

④由本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发行时间(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7、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供应链运营业务,其中15亿元计划用于补充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营运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偿还供应链运营业务的银行贷款。

8、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方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告》(临201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临201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3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7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位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38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9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73,063,8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53元,募集资金1,499,999,998.77元,扣除发行费用25,703,015.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4,296,982.98元。2007年9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9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股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474,999,998.77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474,296,982.98元,差异703,015.79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等筹资费用;

注2:截止日无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353.23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前投资项目:对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3.57%。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将利用该资本金进行现代码头项目及配套基地的建设,建设后可发挥公司贸易业务与港口物流业务间的联动和互补,做大、做强贸易物流产业。

(2)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原因及变更后投资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的现代码头项目,因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即为了更好地与厦门市东渡港区主航道工程建设进行衔接,工程整体进度延缓,目前暂不需要新增资金投入,而且其后续建设资金可以通过争取银行支持、以部分自有资金注入等方式自筹解决。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该变更事项已经过2008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8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2,217.07万元,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费用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之间的差额。

4、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需要分期分批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8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1月8日至2008年7月7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8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08年7月7日,公司按要求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6、截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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