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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4/3 10:51:47 浏览:

(原标题: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依据2013年6月8日公司与厦门安捷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物联)及其股东签订的《增资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及股份回购的约定(具体内容见公司2013年6月7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安捷物联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安捷物联37.7273股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37.5万元。股权回购后,公司不再持有安捷物联任何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金额较小,依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只需总经理审批,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2016年3月3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胡皓,男,1978年3月生,为安捷物联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安捷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望海路23号204单元之一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超

主营业务:物联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站建设及运营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其零配件、软件、通讯器材零配件、办公用品的批发和零售。

(2)、安捷物联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实施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截止2016年4月1日,公司没有为安捷物联提供担保、无委托理财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厦门安捷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7.727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83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830万元)以1037.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将转让费1037.5万元人民币以转账方式分批支付给甲方。

3、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仅涉及安捷物联的股东变更,不涉及人员、业务的变更;

2、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安捷物联股权。

2、本次交易公司将产生人民币150万元左右的股权投资收益(该收益值为预估数,最终数据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审定数为准),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正面影响。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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