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21,645.02万元7.69稀土、稀土制品及其它商品交易服务
7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1,999.2万元10.00稀土产品、稀土新材料的采购、仓储与销售、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产品设计、软件开发、仓储服务、会议服务
8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2500万元10.00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等
9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55,697.75万元47.50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10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3520万美元25.00微特电机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1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建设有限公司58000万元30.00龙岩(长汀)稀土工业园内的土地、建设、开发、仓储、物流、培训、研发、物业、经济信息咨询管理服务
12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公司2000万20.00稀土系列产品生产
13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446.06万元12.07钴、镍、铜等加工及销售
14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000万元28.57钨钼产业链及相关细分领域股权投资
15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1000万元40.00生产工业气体
16厦门厚德智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22.00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
17西安上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800万元33.33稀土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器、工业自动控制设备
18金寨和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500万元28.18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集成的设计
19中研经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39.00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
20Springpowerinternationalinc85.380271万加元18.00新能源材料的生产和研发
21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35.00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22厦钨鸿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3000万元56.65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投资活动
主要参股公司介绍:
1、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8,000万元,注册地龙岩市,主要从事对本工业园区的开发、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及危险化学品)、钢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的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13,220.64万元,净资产57,644.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79万元,净利润-582.99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04,382.27万元,净资产58,493.53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4.17万元。
2、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5,697.75万元,注册地成都市,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67,007.28万元,净资产70,330.5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4.48万元,净利润-3,098.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59,600.11万元,净资产69,219.92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9.36万元,净利润-1,110.62万元。
3、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3,520万美元,注册地苏州市,主要从事微特电机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总资产39,280.37万元,净资产25,014.9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79.24万元,净利润300.4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总资产40031.79万元,净资产24,858.95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650.45万元,净利润-156.01万元。
4、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成都市,主要从事生产工业气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044.15万元,净资产671.6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2.68万元,净利润104.81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112.97万元,净资产692.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3.85万元,净利润15.35万元。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治理情况、内控制度
(一)组织结构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5-2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主要职能部门简介如下:
1、工程技术中心
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技术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2、运营管理中心
负责全程监控、跟踪各子公司的运营动态,协调集团内部产业链上下游及板块间的产销工作;监控各子公司物资采购价格异常;督促落实安全、环保等清洁生产。
3、海沧分公司
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从事钨初级产品和贮氢合金粉的生产与研发,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钨制品生产线和废钨综合回收生产线,可以同时处理黑钨、白钨、废钨、高杂和低品位矿,同时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建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贮氢合金粉生产线,公司产品畅销海内外,获检验检疫局出口货物通关“绿色通道”待遇。
4、财务管理中心
为实现厦门钨业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依据国家有关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指导下,组织全面预算管理、会计统计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为规范企业管理,确保组织战略目标实现,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要求,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控、核心人才管理、管理专项推动、下属公司经营班子绩效管理、总部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6、IT中心
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信息化要求,编制集团信息化规划,承担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网络建设与维护、硬件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信息化推进,保障信息技术支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
7、办公室
为确保组织正常运转,实现集团战略目标,承担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宣传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任务,为公司各种工作开展提供行政后勤保障。
8、战略发展中心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战略投资管理制度建设、信息搜集和分析、环境评估、战略规划、牵头编制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实施监控与调整、总部投资项目管理、下属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集团各阶段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9、矿山事业部
负责矿山业务管理及技术协作。
10、法务部
负责集团重要合同审核及法务工作。
11、纪检监察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公司和权属企业及其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对公司及权属企业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掌握、纠正重大或倾向性问题的苗头,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2、审计部
根据国家审计的相关法规和集团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确保集团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及工程审计。内部审计包含制度建设、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等内部审计活动,同时承担总部各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监督和重大经济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工程审计指对集团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督,以及时发现管理问题,降低工程成本并防范舞弊风。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48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6、对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的1/2;公司董事会不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决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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