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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再添3项家政服务标准年内出台

发布日期:2023/10/2 16:11:38 浏览: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彭怡郡通讯员廖媛陈雪松)婴幼儿用过的物品应该如何消毒?病人居家陪护的饮食、环境卫生应当如何保障?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内厦门将发布3项家政服务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婴幼儿护理、病人居家陪护、洗衣机清洗等。

厦门市是全国32个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之一。近年来,市标研院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指导家政行业研制了多项厦门市地方标准,并申报福建省地方标准2项、国家标准3项。这些标准对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服务质量控制等做了明确规定,涵盖家庭搬家、家庭烹饪、家居清洁、家电清洁、家庭护理等多方面。

婴幼儿护理厦门市地方标准备受关注。此前,因缺少相应标准,宝妈和育儿嫂在婴幼儿护理上容易出现争议。新标准规定了婴儿生活起居护理、婴儿饮食护理、婴儿卫生护理等一系列服务流程。比如,起居室卫生方面,新标准规定,婴幼儿起居室应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一到两次,每次15至20分钟;婴幼儿使用的床上用品应两到三天替换清洗一次,如有脏污应及时更换,并在太阳下晾晒消毒。婴幼儿洗澡方面,新标准规定要有专人看管,宜在婴幼儿进食前后一到两小时进行;12个月以内的婴儿可进行盆浴,12个月以上的幼儿可进行淋浴。

“等标准出台后,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育儿嫂的服务行为,让更多客户放心,也能让家政企业在培训过程中有标准可依。”厦门市家政标委会秘书长、厦门市家政协会副会长、厦门孕育年华家政公司创始人林丽霞说道。

此外,《家政服务规范家电清洗洗衣机》《家政服务规范病人(居家)陪护》这两项团体标准也将于年内出台。病人居家陪护标准详细规定了居家陪护的环境卫生、饮食照护、卧位照护、移动照护等内容,不仅细化了流程,还列出了服务操作要点,更具指导意义。

除此之外,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完善机制平台、打造试点示范等举措,带动家政服务由传统服务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升级,助力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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