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与中国太保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海关(全国 42 家直属海关,具体以出单时
为准)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人理赔后,自愿就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
及利息在 6 亿元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与投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公司与阳光保险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海关(全国 42 家直属海关,具体以出单时
为准)
任,缴纳欠缴税款(以海关税款缴款书确定的应纳税款及其滞纳金为准)。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保的有效保单累积总保额不超过 3 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 1,097.28 亿元,占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 1,087.13 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 3.15
亿元,为关联人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 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备文件
相关股票:好投资评级:好价格评级: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厦门国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