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
公司之联营企业;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
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
之规定;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
定;
(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受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
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
定;
(17)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8)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门港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
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
二项之规定;
(20)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
母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
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
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
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
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
际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
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核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结果合
法、有效。
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
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
(本页无,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米 凯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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