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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2/17 22:11:25 浏览:

反馈和材料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丢失、不泄露。进一步严格办信、查案人员离岗调岗工作交接手续。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等档案材料规范化管理。

3.关于机关内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机制不够健全”问题。10月中旬,重新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教育工委教育厅《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须知》等有关规定,根据经费支出渠道,严格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明确厅领导和财务处领导的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二是针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1)摸清厅属单位投资办企业情况。9月中旬,对33个厅属单位投资企业的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行为、盈亏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监督。(2)加强预算管理。组织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厅属事业单位(学校)从2018年起每年编制明细费用预算方案,并报厅备案。(3)加强厅机关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列支科目,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办公电话费等审批程序和报销单据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三是针对“超前支付工程款”问题。责成福建省邮电学校加快教学楼加固修缮工程决算工作,该校5次对决算过程中有争议较大的项目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对,督促审核单位出具工程竣工决算评审正式报告,及时结清工程尾款。

四是针对“应收款帐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制定应收款核销工作方案,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坏账核销经济鉴证,11月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文件、会议有增无减”问题。(1)10月中旬,出台《福建省教育厅会议报批办理流程》,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提升会议实效。(2)10月中旬,制定《机关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规定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40天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至2篇。(3)10月下旬,印发委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动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二是针对“各种达标评估仍然较多”问题。(1)9-10月,已对2013-2016年组织开展的105项(次)达标验收、评估等活动进行全面审核,决定取消30项、下放1项、保留41项,对保留的项目,减少每年开展次数,原则上1个事项每年开展检查评审的次数不超过两次。(2)针对巡视反映的“达标评估内容过于侧重硬件建设,忽视内涵建设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优化检查评估内容,突出内涵导向,注重软硬件兼顾,切实发挥好达标评估的作用。

三是针对“有些硬性规定的活动导致师生意见较大”问题。(1)针对有的地方强制要求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必须占三分一问题,拟与人社厅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规范。(2)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意见(2017-2020年)》,改革网络远程培训模式,大力推动教师网上研修、线下集中培训与教学实践给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提高培训效益。(3)创新网络培训监测技术手段,从培训组织、视频制作、提升质量、技术监控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避免“挂网”现象。(4)9月底,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组织学生参加网络答题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学生参加网络答题活动。

2.关于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针对“工会活动违规开支”问题。(1)责成福建工业学校于9月底前,退交违规开支工会活动经费27.78万元。(2)督促福建教育电视台于8月31日前,收回2014年10月发放的创建文明单位加班费8100元。

二是针对“存在绩效工资超发现象”问题。(1)足额清退。杂志社、邮电学校、工业学校超发的绩效工资于9月30日前全部退缴到位。(2)严肃纪律。结合“1 X”专项督查工作,重申严肃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纪律,并在组织各单位(学校)开展绩效工资自查的基础上,深入部分学校进行重点核查。(3)核增总量。鉴于现行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确实偏低,积极与省工改办沟通协调,申请增加绩效工资总量。(4)完善制度。指导厅属单位(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范分配办法和分配程序,防止出现超发绩效工资问题。

3.关于评审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评委组成比较随意”问题。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检查评估活动的通知》(闽教综[2014]5号)要求,对保留的41项检查评审项目,除“特级教师评审”和“杰出教师评审”两项省政府表彰项目外,其余39项拟简化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内容,并建立评审专家库,落实随机抽取机制。

二是针对“评审费用支出较大”问题。认真梳理厅检查评审项目,保留确需的检查评审项目。认真梳理2013-2016年评审费领取情况,补齐相关手续和单据。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评审费发放标准,规范领导审签程序,完善报销单据。

三是针对“厅机关干部违规领取评审费、专家费”问题。认真落实2016年4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规范评审费发放。

4.关于“公款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厅属事业单位(学校)2014年9月之后毕业的处级干部、2015年10月之后毕业的科级以上干部,于11月底前全额退缴所报销的学费,全部退缴到位。今后,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厅属学校在职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5.关于会议审批、接待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会议报批不规范”问题。10月中旬,出台《福建省教育厅会议报批办理流程》,明确规定超50人的全省性会议要严格按规定报批,无审批手续不得办理会议经费核销。

二是针对“部分接待存在陪同人数偏多、同城接待、礼品超标等”问题。10月下旬,修订《福建省教育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接待管理,严控接待标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及同城接待等现象的发生。

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核实,针对厅机关存在的车辆派遣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对车管人员和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机关所有机要通信应急及老干部服务车辆已按规定全部入库停放。

二是9月底修订完善《福建省教育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三是完成公务用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准备工作。

7.关于违规出租、使用公有住房问题

一是对厅机关所有公有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开展公有住房专项清理整治。目前已腾退公寓房11套,剩余1套因租住人特殊困难,在12月底前腾退,期间房租按福州市现行公租房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二是10月中旬,修订《福建省教育厅机关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在公有住房的入住条件、租金收取、腾退措施等方面,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补充规定。

三是核实清查2014年7月以来住户房租缴交情况,共计补缴房租2.3万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中途变更党组议定的干部提任方案问题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格选任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未经省组批准擅自提任、调任干部问题

一是针对“未经批准破格提拔干部”问题。制定机关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方案,拟将机关2014年破格提拔的5名处级干部以及缺少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科级干部,分期分批选送到基层教育部门、直属单位和高校挂职锻炼。对于没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确需破格提拔的按规定事先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二是针对“未经审批调任干部”问题。2015年以来,我厅调任的4位事业单位干部均按规定先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再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结合厅管干部调整配备妥善解决。

3.关于个别干部提任不具备任职条件问题

对厅机关特殊岗位及在职干部进行摸底、造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选拔符合条件的干部,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4.关于部分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编办核定增加领导职数,对厅属学校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年底前消化超配职数。

(六)其它方面的问题

1.关于省教育杂志社经营管理风险较大的问题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解决教育杂志社存在的经营风险问题。对相关涉法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针对“长期没有制度规范”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今年以来,省级以上财政教育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均报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下达。

二是针对“监管机制薄弱”问题。(1)完善专项资金年度检查评价制度。9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目前各单位均已制定工作方案,将于11月完成检查和绩效评价。(2)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月以来,相继出台我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扶贫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我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商省财政厅于近期出台我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每个专项资金都有资金管理办法。(3)2017年起,将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事前编制绩效目标,规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及时跟踪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开展绩效评价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针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责成福建教育电视台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监督,对经费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规范会计处理、规范经费审查,切实防止和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再次发生。(2)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并与10月印发《福建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严谨性。(3)进一步修订《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和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市县全面梳理已实施规划项目,重点核查各县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资金分配不科学、项目安排不合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采购基建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整改落实。调整完善全面改薄规划,在县、市教育、发改、财政等3部门会审上报基础上,组织省级专家评估复核,形成《全面改薄规划调整专家评审意见》。

四是针对“分配下达时间偏晚”问题。(1)明确专项资金下达时限。2017年起,专项资金原则上于当年6月底前分配下达,最迟不得超过9月。(2)建立按月通报处室专项资金分配进度和分管财务厅领导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度,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

五是针对“沉淀金额较大”问题。专项资金主要沉淀在我厅经费直管的高校,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环节多、流程较长,以及高校内部统筹使用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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