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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2/17 22:11:25 浏览:

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绩效拨款奖补的重要指标。

2.关于工委、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10月中旬,制定《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规则》《省教育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教育工委与教育厅党组的职责边界,健全教育工委(厅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教育工委(厅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二是针对“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大”问题。10月中旬,修订出台《委(厅)机关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将委(厅)年度工作任务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确保按时序进度全面完成;重新修订《厅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加大了委(厅)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力度,权重由往年的40提高到50。

三是针对“贴近群众需求不够紧”问题。开展招生入学专项督查。9月初,围绕规范招生入学等11个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督查情况于9月20日向全省通报。

3.关于对上次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针对“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均衡配置师资。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规定在同一所学校任职达两届的校长和任教达6年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对象的10以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今年已安排2800名乡村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落实乡村教师待遇,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2)完善招生管理。下发《加强新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事项的通知》,督促各地严厉查处义务教育违规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转学行为。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工作。(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将“全面改薄”项目资金向乡村学校倾斜,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异,缓解群众被动进城择校压力。全面实施“小片区管理”“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改革,带动薄弱学校由弱变强。

二是针对“加强民办教育扶持和监管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4月起,起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征求19个省直部门和各地各校意见。9月29日上报省政府审定。

三是针对“提高教育质量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1)基础教育方面:①深入开展调研。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深入全省各地,召开多场座谈会,专题研讨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发现典型。②汇聚改革共识。10月中旬,在宁化举办全省基础教育各领域300多人参加的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研讨班,交流经验,推动落实。黄红武同志围绕“把方向、补短板、深改革、提质量”的主题,深刻阐述了提升质量的四大责任主体、五大重要环节和八大核心要素,对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进行全面部署。③推进内涵发展。建立“优质课-优质课程-优质学校-教学成果”逐级培育机制,开展全省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表彰105个项目,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遴选一批教改示范基地学校,全方位带动各学段课程教学改革。推行教学开放,建立行政主导、教研协同双轮驱动机制。④突出质量导向。安排省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2亿元,是2016年的2.2倍,激励各地狠抓质量提升。强化学校评估的质量要求,8月下旬修订出台《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建立一级达标高中省级全面复查、动态管理制度,全面对接高考综合改革和新一轮高中新课改。⑤加强质量监测。健全完善基础教育监测体系,年内将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域全覆盖,2018年将做到学段全覆盖。运用监测结果,促进各地实施精准教学。⑥提升师资水平。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着力打造一批有教育家情怀和素养的教育教学专家。建立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2017-2020年)》。出台《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意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加强县级进修院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支撑能力。(2)职业教育方面:①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召开“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遴选确定第二批“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86个,招收企业在职员工2546人。②启动实施全省分区域职业教育“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③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立项建设4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5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资源库入选国家备选项目;举办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织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班。④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分类制定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自2017年起发布本地区、本学校质量年度报告。(3)高等教育方面:①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8月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起草《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②启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3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并陆续出台配套文件。③深入推动应用型转型发展。6月部署本科高校应用型学科建设工作,10月开展示范性产业学院、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及专业群、校企合作优秀教材遴选。④加强学位点建设。10月完成福建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换届,以及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省级推荐、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⑤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立项建设一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⑥加强教学质量管控。5月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和优秀论文评选。8月组织评选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是针对“加强反腐倡廉监管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1)抓制度。8月,教育纪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出台“十五条”举措,督促省属高校和厅属高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校内巡察制度。(2)严督查。4月,下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9月中旬,对省属高校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并派出17个巡查组对全省至少三分之一的市、县(区)、高校、省属中职和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巡查。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高校交叉检查、厅直属单位“1 X”专项督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3)强队伍。8月,举办1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能力建设研讨班”。督促高校纪委开展落实“三转”自查整改,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提升履职和监督能力。

五是针对“对直属院校班子建设不重视”等问题。(1)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检查指导、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加强厅属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2)全面考核。深入厅属高职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会同省委组织部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蹲点调研。10月底,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3)教育提醒。召开直属高职党政主官集体谈心会议,厅党组书记、分管副厅长、纪检组长与9所高职党政主官集体谈心谈话。同时,对高职班子年度考核逐校分析、逐校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前,厅党组还将举办一期高职领导干部培训等。(4)调整充实。制定厅属高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方案,选拔14名厅属高职正处级干部,轮岗交流5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一是针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不够落实问题。8月,厅直属机关党委对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对专题教育落实不到位的支部进行重点督查,责令整改。10月,出台《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举办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8月,机关党委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贯彻落实省直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9月制定厅直属机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修订直属机关党委“两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

三是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10月中旬,制定《福建省教育厅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交厅党组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酝酿,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

2.关于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够落实问题

一是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七步工作法”,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研究2017年度直属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待年底组织实施。

3.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对厅管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9月底前建立人员和组织建设台账,并根据各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组建11个党支部。

4.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1-3月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支部进行督办,共补缴党费9930元。二是修订《福建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费收缴业务专题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不明晰”问题。修订《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督促高校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三是针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不到位”问题。(1)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审计工作,与省审计厅联合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审计案例宣讲视频会议,将内部审计职责转移到人事处,配备2名审计干部,通过公开招标遴选5家社会审计机构建立资源库,同时抽调高校审计骨干共同参与审计工作。(2)加大审计力度。将近年来应审未审的厅管干部纳入今明两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今年已完成6个审计项目。(3)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不够”问题。(1)督促整治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招生、入学走后门、违规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2)加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调研,督促高校纪委补齐执纪审查“短板”,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支出等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高校纪委对2013年7月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条再分析、再排查,对履行监督责任、执纪审查力度不大的高校,省教育纪工委配合省纪委加大督办力度。(3)加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廉洁风险防范。驻厅纪检组督促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强化对厅机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的日常监督;督促厅属单位(学校)针对人、财、物管理风险及漏洞,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二是针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处置不到位”问题。(1)对信访件办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函询没有明确回复材料的,要求限期补充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严格审核;对情况说清楚、审核没问题的,予以办结。(2)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一次“大起底”,逐件分析排查,对个别函询回复书面材料没有说明清楚的、审核处置不到位、归档材料登记缺漏的,逐一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3)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受理、线索移送、转送督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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