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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8/1/8 8:58:03 浏览:

。在厅长办公会上法规处同志向厅领导和各处室的负责人介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5月,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王大泉副司长来我厅作《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辅导报告,推动厅机关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2.组织教育系统干部参加教育部和省直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举办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教育局的90多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3.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与省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5月选拔10名省巡讲团成员,经培训后赴各地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活动。二是在闽南师范大学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漳州地区高校专场活动,5所高校600多名师生参加。三是组织我省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参赛人数多、成绩突出而获教育部表彰。四是举办全省学校“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参加全国比赛获个人赛二等奖2人、三等奖2人,福建代表队获团队赛二等奖。五是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省、市、区教育局领导在福州钱塘小学和300多名师生参加了升国旗、诵读宪法、观看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等活动。当天全省各地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十一)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

针对目前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比较薄弱,工作力度不够、有关法律要求没能执行到位的问题,开展我省教育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组织有关人员赴上海、义乌、青岛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兄弟省市教育行政执法机构、人员配备、执法模式、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及取得的成功经验,形成调研报告,向教育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的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依法行政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单位领导和干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行政的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中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2.教育执法与监督有待加强。目前,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比较薄弱,没有健全完善的执法队伍,执法力度不够,有关法律要求没能执行到位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缺乏综合性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和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

3.简政放权认识不到位,放权不充分。一些干部对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认识还不充分、理解不到位,对由行政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对触及深层利益和权力的改革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在简政放权改革中不敢、不愿放权。

4.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标准不一。省里组织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或效能检查时,各执不同标准、不同口径,导致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难度大。

三、2018年依法治教工作思路

(一)开展教育政策调研

1.围绕我省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到中小学调研、了解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开设课程、法治教材、教师培训及存在问题等,为制定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政策提供依据。

2.调研了解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把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动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

(二)做好“放管服”有关工作

1.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工作,出台《福建省教育系统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做到窗口建设、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场所、监督评价等规范统一。

2.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促进行政审批与服务全流程电子化,100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目标。

3.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受理”和“无差别审批”工作,做到统一事项(包括子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实现省、市、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

4.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同步推送至省级电子证照库。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新核发证照的100。

5.编制教育厅2018年“双随机”检查计划,完善我厅“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我厅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双随机”检查全覆盖。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2018年福建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

2.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工作配合,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开展巡讲工作。

3.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等。

(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1.做好厅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备,我省教育类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2.举办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培训班。

3.举办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4.指导各地开展幼儿园、中小学章程建设,督促建设进度,争取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形成全省学校“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五)积极推进地方教育立法

1.做好教育地方立法规划和每年的申报工作,做好《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工作。

2.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3.认真完成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向我厅征求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修改意见的反馈工作。

(六)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1.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的规定,认真做好登记受理、转送交办,教育疏导工作,努力提高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2.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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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电子版2017、2017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7立项、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2017年江西省教育厅、2017年省教育厅办实事、2017省教育厅领导、2017湖南省教育厅课题、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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