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省节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有效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现将《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游客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今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和安全有序。
2016年1月23日
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预案适用于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旅游活动的突发事件等。
1.1.2旅游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旅游团队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暴雨、冰雪等天气灾害;海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邮轮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活动安全事故等。2)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旅游团队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3)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起旅游团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包括:在春节期间开展各类旅游活动,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交通、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1.2基本原则
1.2.1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事发地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区旅游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2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旅游部门在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做到边处置边报告。
1.2.3分级负责,快速处置。各级旅游部门必须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在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福建省旅游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假日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值班室。
2.1.2各设区市旅游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2工作职责
2.2.1在2016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省假日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省性、跨地区发生的假日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2、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
4、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在此期间的相关处置工作。
2.2.2各设区市旅游局假日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县(区)发生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救援机制
3.1各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119等应急救援电话,争取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3.2事发地旅游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做好救援和处置工作。
3.2参与救援和处置的所有人员应当服从事发地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做好救援等处置工作。同时旅行社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4在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与事发地国家或地区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相关办事机构)取得联系,请求领事官员(或相关办事机构人员)协助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4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各地假日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保持24小时人员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4信息报告
4.1发生涉及旅游突发事件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情况。
4.2各地旅游部门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30分钟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旅游部门报告。
4.3省旅游局值班人员(或相关人员)接到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应根据相关领导的指示或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在30分钟内(电话)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报告,随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具体情况,
4.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各地旅游部门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旅游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5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在按规定渠道上报的同时,应向当地的台办、外办、侨办和公安等部门报告。
5、其它程序要求:按照《福建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闽旅行[2014]214号)规定执行。
6、相关联系电话
省旅游局值班电话:0591-87672731,
传真:0591-87672715
福建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
电话 86-10-12308, 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