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成绩按照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1:1折算为百分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选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设置70分合格线。
4、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笔试加分
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8月28日8:00至9月1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八、信息推送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平台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九、考核和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十三、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