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集美大学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网址:http://www。jm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1301;招生监督电话:0592-6181580;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