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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

发布日期:2022/12/6 7:13:50 浏览:

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急需领域的创新研究平台建设。持续支持若干成果突出的高水平科研平台。

16.提高成果转化能效。推动高校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和我省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推动一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立全省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扶持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加强高校与中科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合作,增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功能。支持厦门大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福州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依托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创新中心等提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支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受益分配有关规定。

17.打造哲学社会科学高地。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建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设立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推出一批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力争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数进入全国中上水平。支持国家高端智库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设。加强高素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育引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青年骨干。

五、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18.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在师资引进和选聘工作中全面实行“凡引必审”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力度,选树师德典范,激励教师潜心育人。

19.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育人才、吸引人才并重。实施高层次人才育引工程、特级人才(团队)培育支持计划,力争引进培育10名以上特级人才(团队)、400人次左右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高校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首席科学家,引领打造一批“特色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创新团队”。鼓励高校跨校学科平台合作建设,建立柔性引进机制,实现人才共享共建。继续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台湾高校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

20.加快高水平师资培育。强化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抓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送200名青年教师出国访学研修,聘请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建立教师多元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博士学位比例。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制度,完善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培训体系,打造若干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双能”培育工程,健全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才交流互派机制,到2030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队伍比例80以上。

21.健全教师现代管理制度。实施公办普通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深入推进高校岗位聘用改革,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为导向的教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 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加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提高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薪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支持高校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探索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领衔专家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

六、扩大融合开放力度

22.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增量提质。鼓励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以上的办学机构或项目,推进天津大学在福州滨海新城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办好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校合作建立科研机构、高新特人才与技术孵化基地,探索建立高校对外技术引进、技术转移、技术援助等合作新机制。到2030年,力争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闽举办2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10所非独立法人机构(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总数达80个以上。

23.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内涵。做强“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职业教育联盟,积极对接福建-东盟友城、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等合作平台资源。实施学科国际影响力培育工程,支持参与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项目。依托教育部“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大学、知名企业共建产学研用研究院和科研中心,开展产学研用国际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合作设立孔子学院、海丝学院、鲁班工坊、海外中医药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等。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与人才合作,支持高校对接落地一批标志性的产业合作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海外办学,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实施“海丝英才”访学计划,每年选派500名师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访学。做强“留学福建”品牌,稳步扩大来闽留学生规模。

24.深化闽港澳台教育融合发展。巩固闽港澳台高等教育交流成果,探索建立若干闽港澳台高校专业联盟。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先行区,支持福建建立“4个1”创新融合发展机制,即一所部属高校、一所福建高校、一所台湾知名院校共同聚焦福建一条千亿产业链发展需求,在福建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台生预科学院、专业教学学院等,培养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支持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高校加强涉农人才培养合作,加强平潭科研院建设。支持闽南师范大学建设“两岸教育文化融合发展实践基地”。扩大高校招收港澳台生规模,打造“学在八闽”品牌。

25.加强与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对接合作。建设一批跨区域教育联盟、协作平台,深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合作,共同培养拔尖人才,共同建设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大科学装置等大型新研究平台,形成若干个高品质教育合作品牌。

七、提高数字化建设水平

26.推进深度融合的高校新基建。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在高校的深度应用和融合创新。设立高校新基建示范引领重大项目,加快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校建设集中共享、业务协同的服务应用平台,汇聚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生活思政、就业创业、资源配置等方面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27.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数字技术构建智慧教育平台、网络教学培养平台、科研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线下线上融合协同的数字大学。统筹高校数字技术学科资源与头部企业共建数字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省级教育专网,充分利用“福课联盟”、福建高校数字图书馆,推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共享应用,推广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促进课程结构重组、教学流程再造、质量文化重构。

28.建设产教融合云平台。以数字技术手段,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合作,建设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市场导向、供需对接、资源共享的“互联网 产教融合”大平台。

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9.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分类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深化部省战略合作,将高等教育纳入部省战略合作会商重点内容。推进部省共建在闽高校。推动高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内生动力。制定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完善高校章程草案起草、审查和发布机制,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开展高校法治工作全面测评,以评促改促建,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30.深化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高校自我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办学质量监测制度与调整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开展省“双一流”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成效评价,引导不同高校办出特色水平。健全以德技并修、产教融合为重点的高职院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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