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9-21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1015281741006。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HTXMGL[CS]2022002-1包1:10483.2元
收取对象: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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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