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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农办关于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市工农办

发布日期:2015/12/21 21:43:50 浏览:

集美、同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农办制订的《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核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

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

(市委农办)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按土地管理法新增补偿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11〕5号)、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新增补偿资金使用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办发规字〔2011〕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关于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以下简称“两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委农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指导督促;同安、集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一政策、统筹使用。同安、集美区要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统一政策,不得各行其是;资金要以项目方式统筹用于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不得以现金方式直补到人。

(三)尊重意愿、阳光操作。项目选择要充分尊重三峡移民意愿,实施管理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三峡移民直接受益、公平受益、合理受益。

(四)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要严格政策界限,精心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民生,维护和促进三峡移民和谐稳定。

二、对象和范围

对象:全市接收安置三峡外迁农村移民的村组和三峡移民。

范围:项目实施严格控制在三峡移民安置区内。

三、标准和额度

标准:执行中央确定的三峡移民“两金”统一测算标准。

额度:按照统一测算标准和各区安置三峡移民人数(包括政府组织外迁和自主外迁移民),分别核定各区“两金”额度。

四、方式和程序

方式:“两金”一律实行项目扶持,重点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帮扶三峡移民发展生产,促进增收。

程序:在广泛征求三峡移民意见的基础上,由三峡移民安置所在村委会研究提出扶持项目,报所在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并形成项目实施计划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后批准实施。

五、时间安排

6月底前,市移民管理机构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风险评估,区移民管理机构完成三峡移民核实身份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政策宣传、申报项目和编制、审批、报备项目实施计划等工作;8月底前,完成扶持项目公示、签订协议和拨付资金等工作;9月底前,开展资料归档、总结评估等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对三峡移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增强两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审验身份。对政府组织外迁安置的,根据搬迁安置时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所签订的搬迁安置协议及三峡原迁移民花名册,进行身份审验;对自主外迁安置的,按迁出地提供自主分散外迁的三峡原迁移民花名册进行身份审验。要逐点、逐户、逐人进一步审验三峡原迁移民人口、现状户以及外出人口去向等情况,逐人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含死亡等信息),并收集有效通联方式。

(三)制定方案。市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充分尊重三峡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两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并从可行性、风险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实施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与风险评估结果一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

(四)计划编报。同安、集美区在组织开展“两金”使用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申报项目、核查汇总、编报项目实施计划。市移民管理机构对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编报的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后批准实施。区移民管理机构应组织三峡移民安置地村委会,在三峡移民安置点村务公开栏公示扶持项目审批结果。

(五)项目实施。三峡移民安置所在村委会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要与项目责任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六)资金拨付。省移民开发局根据核定到同安、集美区的“两金”额度,将资金拨付到区移民管理机构。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按批准的项目投资和实施进度分期拨付资金,抓好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

(七)资料归档。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收集《三峡移民扶持项目申报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明细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实施计划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实施协议》、银行划转资金凭证和三峡原迁移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项目资金账户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审批结果公示照片等资料,以村为单元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八)总结评估。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对“两金”使用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金”使用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同安、集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办实、办好。同安、集美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和《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流程》制定工作细则,并报省移民开发局、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二)加强督促指导。同安、集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三)确保安定稳定。市移民管理机构要组织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认真做好“两金”使用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报送项目实施计划时一并将评估报告报省移民开发局。同安、集美区要及时掌握三峡移民思想动态,强化政策引导,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三峡移民安置地的社会稳定。集美、同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农办制订的《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核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

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

(市委农办)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按土地管理法新增补偿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11〕5号)、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新增补偿资金使用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办发规字〔2011〕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关于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门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以下简称“两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委农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指导督促;同安、集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一政策、统筹使用。同安、集美区要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统一政策,不得各行其是;资金要以项目方式统筹用于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不得以现金方式直补到人。

(三)尊重意愿、阳光操作。项目选择要充分尊重三峡移民意愿,实施管理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三峡移民直接受益、公平受益、合理受益。

(四)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要严格政策界限,精心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民生,维护和促进三峡移民和谐稳定。

二、对象和范围

对象:全市接收安置三峡外迁农村移民的村组和三峡移民。

范围:项目实施严格控制在三峡移民安置区内。

三、标准和额度

标准:执行中央确定的三峡移民“两金”统一测算标准。

额度:按照统一测算标准和各区安置三峡移民人数(包括政府组织外迁和自主外迁移民),分别核定各区“两金”额度。

四、方式和程序

方式:“两金”一律实行项目扶持,重点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帮扶三峡移民发展生产,促进增收。

程序:在广泛征求三峡移民意见的基础上,由三峡移民安置所在村委会研究提出扶持项目,报所在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并形成项目实施计划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后批准实施。

五、时间安排

6月底前,市移民管理机构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风险评估,区移民管理机构完成三峡移民核实身份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政策宣传、申报项目和编制、审批、报备项目实施计划等工作;8月底前,完成扶持项目公示、签订协议和拨付资金等工作;9月底前,开展资料归档、总结评估等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对三峡移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增强两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审验身份。对政府组织外迁安置的,根据搬迁安置时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所签订的搬迁安置协议及三峡原迁移民花名册,进行身份审验;对自主外迁安置的,按迁出地提供自主分散外迁的三峡原迁移民花名册进行身份审验。要逐点、逐户、逐人进一步审验三峡原迁移民人口、现状户以及外出人口去向等情况,逐人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含死亡等信息),并收集有效通联方式。

(三)制定方案。市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充分尊重三峡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两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并从可行性、风险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实施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与风险评估结果一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

(四)计划编报。同安、集美区在组织开展“两金”使用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申报项目、核查汇总、编报项目实施计划。市移民管理机构对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编报的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并报省移民开发局核备后批准实施。区移民管理机构应组织三峡移民安置地村委会,在三峡移民安置点村务公开栏公示扶持项目审批结果。

(五)项目实施。三峡移民安置所在村委会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要与项目责任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六)资金拨付。省移民开发局根据核定到同安、集美区的“两金”额度,将资金拨付到区移民管理机构。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按批准的项目投资和实施进度分期拨付资金,抓好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

(七)资料归档。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收集《三峡移民扶持项目申报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明细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实施计划表》、《三峡移民扶持项目实施协议》、银行划转资金凭证和三峡原迁移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项目资金账户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审批结果公示照片等资料,以村为单元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八)总结评估。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对“两金”使用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金”使用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同安、集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办实、办好。同安、集美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和《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流程》制定工作细则,并报省移民开发局、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二)加强督促指导。同安、集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三)确保安定稳定。市移民管理机构要组织同安、集美区移民管理机构认真做好“两金”使用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报送项目实施计划时一并将评估报告报省移民开发局。同安、集美区要及时掌握三峡移民思想动态,强化政策引导,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三峡移民安置地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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