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在培养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工部、研工部、学生处简介
学工部、学生处 部(处)长: 游龙桂 联系电话:83789200
学工部、学生处 副部(处)长: 陈月霄 联系电话:83783003
学工部、学生处 副部(处)长: 苏开敏 联系电话:8339920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教育总体工作规划,统筹研究生的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
2.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和把握研究生教育管理特点与规律,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调研。
3.统筹协调各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海外学院做好境外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4.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与科学道德教育,指导研究生开展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配合学院做好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配合学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工作。
5.做好各学院研究生思政工作人员工作考核、评优评先工作。
6.做好研究生评优评先、就业创业以及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
7.统筹协调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教书育人作用。
8.配合学校计生部门做好研究生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工部、学生处(合署)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学生工作;
2.统筹安排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事项与重大问题;
3.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
5.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各类评优评先;负责调查、审核学生日常违纪事件,协调做好违纪学生的申诉和教育引导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9.负责本科生的证件、档案、信息统计等日常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安全法制、国防军事教育,做好学生的安定、稳定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教育科 联系电话:83752967
1、规划、协调、统筹、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思政调研活动,收集、整理、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
3、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辅导员选拔配备、教育培养、考核奖励、职称评聘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包括教材编印、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师资培养等工作;
5、开展网络思想教育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好“金桥网”建设;
6、指导辅导员协会开展活动;
7、落实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83789134
1、制定、完善和落实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生管理的信息化与网络化,维护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3、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落实各类奖学金评定、发放、证书颁发,以及其他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4、负责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违纪学生的申诉及教育引导工作,负责学生补考、违纪(考试违纪、作弊和行政违纪)等情况的统计及通报工作;
5、规划新生的入学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迎新工作;
6、会同校团委指导学生会自律会开展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工作,配合保卫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7、配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做好选拨优秀学生赴港、台高校交流学习的相关工作;
8、学生证件(校徽、学生证、火车优待证)的印制、发放(补发)等管理工作,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9、配合教务处等部门抓好学风、考风建设;
10、处理或协助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教育科 联系电话:83758115
1、健全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工作;
2、协助校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
3、协同后勤处加强对研究生宿舍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指导校研究生会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3798601、83754361
1、制定和完善资助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大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掌握全校贫特困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贫特困生数据库,开展贫特困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
3、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严格规范评定“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4、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汇总、组织签约工作,及时完成各学院贷款学生信息采集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配合银行做好贷款学生贷后管理;
5、负责并指导各学院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后续服务工作;
6、统筹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与管理,指导校部机关各部门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和汇总用工信息、每月酬金发放等。
7、加强对外联络,以多种方式拓宽社会助学渠道,建立资助单位(个人)资料库,协助做好社会助学经费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并指导各学院做好“绿色通道”服务工作;
9、协助做好兵役生学费补偿确认工作;
10、负责并指导各学院做好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并指导各学院做好孤儿学费减免相关工作;
12、指导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展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775265、83789459
1、宣传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2、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全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3、起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制订学年就业工作计划,指导和考核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4、负责毕业生派遣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毕业生信息的采集、校对和审核,组织办理派遣手续;做好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审核与发放、就业报到证的发放等服务工作;处理好改派、缓派等问题;
5、建设和维护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建立健全毕业生材料数据库和用人单位资料库;编印毕业生工作手册、专业介绍等材料;管理和维护好就业网;
6、积极培育校园就业市场。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举办校市企联谊会;
7、负责职业指导课程建设,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与服务,做好大学生创业园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8、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
9、组织召开学校学年就业工作总结大会,完成学年就业工作总结报告,编辑学校学年就业工作总结汇编;
10、指导学生档案室开展工作;
11、组织开展职业指导教师的业务培训;
12、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档案室 联系电话:83711670
1、负责全校本科、专升本、硕博士(包含在职硕博士)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鉴别、分类、建档、保管、咨询及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查询工作,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3、指导、检查学院学生档案工作;
4、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5、学生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
6、负责学院学生档案负责人、学生助手的交流和培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773261
1、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和心理危机干预,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相关心理档案建设;
3、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研室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联动网络;
4、协同校团委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