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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税助力外贸出口允许企业一个月多次申报退税

发布日期:2016/7/21 7:20:23 浏览:

央广网福州4月8日消息(记者葛朝兴通讯员余则玉魏文忠)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在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该局主动作为,日前推出8条措施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助力福州外贸稳定增长。

原标题:福州国税助力外贸出口允许企业一个月多次申报退税

央广网福州4月8日消息(记者葛朝兴通讯员余则玉魏文忠)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在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该局主动作为,日前推出8条措施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助力福州外贸稳定增长。

这8条措施包括优化纳税服务、提高退税效率、防范退税风险三个方面,旨在帮助企业加快出口退税、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度过暂时困难。

一是将原来规定一个月申报退税一次,改为允许企业一个月内多次全月申报,企业随到随报。同时全面使用网络申报预审系统,方便企业申报退税,提高申报效率。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将纸质审核岗和计算机审核岗合并为审核岗,取消纸质审核,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对电子信息齐全、经营业务无疑点或疑点可排查清楚的出口业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审核审批。

三是提高一二类出口企业比例。目前全市一类出口企业有63户,二类企业1757户,一二类企业占总户数55.24,退税额占85以上。对一二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加快退税审批时间。

四是复制福州自贸区创新经验,在福州全市全面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企业不需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资料,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退税申报。

五是免费培训纳税人。与福州市商务局、进出口商会等合作大规模开展出口退税新政策培训,拟举办3期培训讲座,培训企业3000户次,编印发放1.5万册税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出口退税政策。

六是对营改增企业跨境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退税政策。对于境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七是除了明确列为重点关注的高风险企业外,对同一年度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的同类出口货物,原则上对省内供货企业发函调查不超过1次,省外供货企业不超过2次,减轻企业负担。

八是组织开展外贸企业防范骗税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提高出口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出口企业异常情况的监控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出口企业退税风险,促进外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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