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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2/8 13:42:22 浏览:

000.00
漳州恒闽工贸有限公司21,963,5876.09,832,01216,131,5755.10
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3,119,1913.64,119,191000.00
漳州建业公司3,685,0561.023,685,056000.00
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2,800,0000.78业总公司、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执行对价安排的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漳州发展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5、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结合定向回购进行。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见下表: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212,244,21158.83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23,237,02138.96
国家股26,427,9557.33国家持股00.00
国有法人股99,288,59527.52国有法人持股60,595,00219.16
社会法人股86,527,66123.98
社会法人持股62,642,01916.73
募集法人股00.00
境外法人持股00.00境外法人持股00.00
二、流通股份合计148,511,99841.17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93,065,59761.04
A股148,511,99841.17A股193,065,59761.04
0000.00
及其它00H股及其它00.00
三、股份总数360,756,209100.00三、股份总数316,302,618100.00
6、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办法签署协议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占全部非流通股的79.06。漳州市财政局、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应执行的对价由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以及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漳州恒闽工贸有限公司和漳州双菱陶瓷经营公司承担859.65万元。2006年第一季度,福建漳龙已全部偿还上述欠款。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福建漳龙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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