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海关(全国42家直属海关,具体以出单时为准)
2.担保条款:公司向保险人承诺,就投保人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期间向保险人投保的关税保证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人理赔后,公司自愿就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及利息在10亿元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与投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自保险人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日后的三年。
(二)公司与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险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保证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海关(全国42家直属海关,具体以出单时为准)
2.担保条款:公司向保险人承诺,就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的关税保证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人理赔后,自愿就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及利息在6亿元最高额保证范围内与投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自保险人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日后的三年。
(三)公司与阳光保险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险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保证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海关(全国42家直属海关,具体以出单时为准)
2.担保条款:如遇投保人倒闭或无力承担税款时,由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缴纳欠缴税款(以海关税款缴款书确定的应纳税款及其滞纳金为准)。
3.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保的有效保单累积总保额不超过2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4.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4.63;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95.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5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2.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