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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学生赴平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4/13 19:43:31 浏览: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要求,引导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动“美丽福建”和生态省建设作贡献,定于近期组织在榕部分高校学生赴平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当文明志愿者,建设美丽新福建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3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学生林”

四、参加人员

(一)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部门人员;

(二)部分在榕高校师生代表(具体名单见附件1)。每所高校学生40名、带队教师2名。

五、活动安排

活动当日上午7:30前,各高校车辆从各自学校出发,到平潭下高速后,在海峡大桥东侧平潭方向二线卡口停车场集中,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引导到达植树现场;10:00-12:00开展植树活动;12:00返程。

六、有关要求

(一)平潭“大学生林”植树造林活动于2012年开始启动,今年已是第五年。各高校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二)请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联系协调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与园林局,事先确定植树区域,准备所需苗木、树坑位置,并进行现场指导。

(三)请各高校做好人员选派、车辆安排等工作,原则上应组织当天没课的学生参加活动。各高校自备植树工具(建议带铁锹,不用带水桶)。参加活动的师生须佩戴校徽,随带校旗,有条件的学校可统一着装或配发太阳帽等统一标志。各高校参加人员自备干粮和饮用水,自备雨具。

(四)各高校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带队教师要对参加植树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服从统一安排,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师生在路途和活动现场的安全。为确保活动有序,请各高校按照附件1中的学校编号,自制2张车辆编号牌,事先在车辆前后醒目处张贴。

各校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带队人员回执(附件2)请于4月11日上午前报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谢秋运、李锋清,联系电话:87091278、87091437,传真:87846705,电子邮箱:jygwxcb476@163。com。

附件:

1.参加植树造林活动的高校名单

2.回执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参加植树造林活动的高校名单

(17所)

1.福州大学

2.福建师范大学

3.福建农林大学

4.福建医科大学

5.福建中医药大学

6.福建工程学院

7.闽江学院

8.福建江夏学院

9.福建警察学院

10.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14.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15.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6.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7.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学生赴平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福建省平潭县新闻、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福建省平潭县县长、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考试院、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河南 植树造林、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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