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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5 11:17:07 浏览:

各市、县(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教育部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经研究,初定3月中旬召开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主要任务

总结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三、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五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四、参会对象

主会场:省纪委有关领导;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在榕高校(含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榕独立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工委书记或局党组书记;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及在榕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榕省属中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

分会场:各市、县(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除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教育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所在地高校(含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独立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所在地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与主会场相对应的其他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五、会议议程

(一)大会工作经验交流;

(二)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巫文通同志作工作报告;

(三)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红武同志讲话;

(四)黄红武同志代表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与在榕省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各设区市教育局党组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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