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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摸底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8 9:49: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实践育人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实践育人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相关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采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采集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已建成投入使用、运行良好、已入省库的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含国家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各地已建成投入使用、运行良好、拟向省报备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二、摸底采集内容

(一)场所概况:场所名称(全称)、场所详细地址、占地面积、使用面积、产权归属、运营性质(公办民办)、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共管)、建成投入使用时间、是否提供餐饮住宿、可同时保障餐饮及住宿人数、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建成后各级财政投入情况(截止12月31日)等。各场所提供3-5张具有代表性的场所照片和500字以内的文字简介。

(二)活动课程:根据各校外活动场所类别、功能、自身及周边资源所开发的实践教育活动项目名称、课程数量、研学线路(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提供)以及常态下每年接训学校数、学生数等情况。

(三)经验做法:包括活动开展、工作措施、成果成效、特色亮点等情况,各场所提供3-5张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和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三、材料报送

本次校外教育场所摸底采集将作为全省校外教育数据库、国家数据库建设和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的重要参考。各校外教育场所要认真填报《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和相关信息摸底采集表》(附件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核对把关,确保采集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各设区市教育局对辖区内各地上报的校外教育场所数据进行汇总、归类和审核,填报《设区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摸底采集汇总表》(附件3),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摸底采集表纸质版(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及电子版报送省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联系人:戴八一、关煜航,联系方式:0591-87091478、87091416,邮箱:jygwxcb374@163。com。

附件:1.福建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名单(省级及以上)

2.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和相关信息摸底采集表

3.设区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摸底采集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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