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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2/7 14:12:4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1-1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电话:0591-87802525

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全省公开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机构建设,指导推动3个设区市政府明确以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查改薄弱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促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大力支持省直单位和九市一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咨询,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最新要求,及时组织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二)更加注重解读回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福建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对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全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各类政策解读55件,通过“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文章2268篇。在出台涉及高考改革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政策措施时,推动文件起草部门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围绕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房地产市场、社会治安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邀请省直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在省政府网站进行在线访谈34期,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三)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决算情况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涉及脱贫攻坚、化解风险、污染防治、“放管服”改革、教育医疗、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的各类文件270件。规范办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履行补正告知及征求第三方意见程序,全年依法依规办结向福建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提出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件。持续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全年在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常务会议图解21场,公布省级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和规划信息24件,开展网上调查48期、意见征集39期。发挥“政企直通车”政企沟通桥梁作用,建立“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汇集发布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涉企政策文件3600多条;开辟涉企政策“意见征求”专栏,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无缝对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政策诉求;对企业通过“政企直通车”提出的问题、建议和诉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人第一时间分办,省直有关单位和地方协同联动抓好落实,切实服务企业发展。

(四)优化提升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事前审核制度,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成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完成省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做好省直涉改机构网站建设。着力建好、管好、用好,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出台《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及时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全面升级网页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优化版面设计和栏目规划,提升历史公报检索功能,实现2008年以来省市政府公报全文电子化,极大便利社会公众查阅。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在“今日头条”APP上开通《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头条号,拓展政府信息传播渠道,进一步扩大知晓面。

(五)理顺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挖掘提升部分设区市基层政务公开优秀工作经验和做法,在省政府网站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考核监督,提升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优化监察流程和考核指标,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体系。开展社会评议,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客观地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2019年起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43

43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38288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3

4

1

0

0

5

1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3

1

0

0

1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1

0

0

0

2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6

1

0

0

0

1

4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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