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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4 9:16:4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http://jyt.fuj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091287;0591-87870590(传真);

电子邮箱:jytbgs@fjsjyt。cn;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为福建教育事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做好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公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财政政策信息。二是做好资金和采购信息公开。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栏,公开2022年公办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和民办教育收费项目;做好年度厅本级和厅属单位预算、决算汇总展示和各专项资金下达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公开。三是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全省教育系统监管事项清单,优化提升“互联网 监管”工作水平,实现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完成率、监管行为涉及的主项覆盖率、监管行为录入合格率“三个100”。公开2022年度2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各项管理规定和整治方案等。

(二)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定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政策传达,准确传达疫情防控政策进展;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做好舆论宣传,推出《校园战“疫”》系列报道。二是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广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搭建校企服务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共享。广泛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做好厅属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办事服务等信息公示。指导高校按照《高校信息公开办法》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全省高校均在校网站公布本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展示。

(三)以公开助力政策贯彻落实。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定期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文本下载,做好动态更新。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和质量,增强教育政策透明度和影响力。重大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普通高中发展提升、高校招生录取、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通过厅官网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在线访谈、图解、文字多种形式加以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17篇。“福建教育微言”全年推送文章1458篇,阅读数6101107次,订阅量812244人。三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增强政民互动,提升互动实效。2022年,发布各类统计数据8条,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普遍开放数据37项,推送开放数据共计2万余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在线访谈12次,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反馈结果11次,发起网上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12次,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43次,网上回应常见问题124次,答复在线咨询问题4937条,答复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5644件,接听咨询电话超12000余次。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工作,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审查、安全保密管理、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消除网站栏目“僵尸”“睡眠”等现象,及时改正网民反馈问题20余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系统IPv6规模部署应用,厅门户网站和重要业务系统已全面完成IPv6改造,公办本科高校全面实现门户网站首页的IPv6解析访问。开展厅门户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改造,实现无障碍浏览、分类检索等新功能。不断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平台功能,完成我厅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标准化目录的关联绑定,数据同源发布。三是强化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指导监督。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提出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定期分析研判,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可持续发展。强化绩效考核运用,提高各部门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2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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