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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1 9:07:3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9-1

省司法厅:

根据贵厅《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我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函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我省以《福建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教育法治工作得到多位省领导批示肯定;中央依法治省办工作简报、中国教育报、教育部简报等先后对我省教育法治工作成效做了宣传报道。普法工作已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奖”,并在历届全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亲自研究协调布置,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建立并落实厅党组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和厅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分别组织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中小学依法治校培训、厅机关干部和高校领导法治工作培训,分层次、分类型、多形式进行法治工作培训。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厅党组于12月6日组织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一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三是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纳入2022年度厅机关处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中,将“建立高校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学校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价和评优评先的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省教育系统中推进法治工作。四是联合省司法厅建立法治建设合作协作机制,找准双方在法治领域的合力点,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等重点工作,建立了合作协作机制,汇聚了加强教育法治工作的智慧和合力,形成了紧密交流的合作关系,为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注入了新动能。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二)完善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以及法规处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厅领导率先垂范,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不折不扣、扎扎实实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策,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联合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五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并联合福建电视台制作了《法治副校长护航青春助成长》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重视发挥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中心、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和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等3个“智库型中心”作用,针对新时代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立法、普法、相关政策及师生法务研究,积极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提供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厅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三)加大力度,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并实施了《福建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全面推进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的头脑。二是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连续四届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现场遴选赛,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引导全省在校学生网上学习宪法。2022年全省有604万多名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争当宪法卫士”活动,参加总数和参与率创历年新高,位列全国第五名。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我厅选送的学生荣获知识竞赛团体组一等奖,演讲比赛个人组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是我省历届获奖人数最多的一届,同时我省也是本届全国海选入围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三是联合省司法厅、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共同举办“携手喜迎二十大,学法用典向未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高校法学专家和兼职律师深入基层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运用民法典解决所急、所需、所盼,受到了现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四是积极在全省教育系统中开展推荐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活动,积极开展典型人物和重大法治事件宣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四)依法治教,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针对教育部门执法力量不足问题,采取“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用”的办法,会同省司法厅举办了2022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省教育系统684名机关干部报名参加考试,有348名干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快推进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组织召开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工作推进会,集全厅之力,合力做好章程核准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内部制度规范。三是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建立福建省高校法治工作测评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章立制,对全省高校法治工作进行测评,通过测评查漏补缺,推动全省高校全面加强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提高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加强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管理。落实教育部《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监督指导民办高职院校及时履行备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民办高职院校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五是推进我省教育标准化建设。推荐福州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等4个标准化项目参加202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组织代表队参加第十七届国际标准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其中福州三中荣获全国青少年标准化奥林匹克竞赛高中组三等奖。六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全省15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网络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全省中小学法治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法治课骨干教师示范培训班,分批次对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中小学法治课骨干教师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法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法治素养。

(五)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和立法工作研究。一是积极推进地方教育立法进程。组织开展《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制定工作,为教育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开展《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的立法工作,于2022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项立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二是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权责不清的问题,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学校权力,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学校权力清单》,包括高校、中职、高中、初中、小学等5个学历教育层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和权限,为开展依法治校打好基础。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93件,审查5件。

(六)与时俱进,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向重点领域下放审批事项。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主动福州市、厦门市等下放“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助推省会城市和厦门市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方便注册地在自贸区的民办学校实施自考助学,制定出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考助学的民办学校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考助学的民办学校备案办事指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考助学的民办学校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简化其备案相关程序。三是加快向高等教育领域放权步伐。2022年我厅积极探索实行公办普通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推动破解高校教职工编制紧缺问题。推动高校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落实岗位管理,强化聘期考核,推行聘后管理,探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聘用机制和退出机制。四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 监管”。组织梳理全省教育系统监管事项清单,优化提升“互联网 监管”工作水平,共有25个主项、37个子项进入“互联网 监管”平台监管,实现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完成率、监管行为涉及的主项覆盖率、监管行为录入合格率“三个100”,做到“互联网 监管”系统常态化、规范化。五是组织做好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工作,将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行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在普法教育、人才培养,特别是保障和规范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全省除了个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政策法规机构外,大多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或者执法机构,法治工作一般由办公室或德育科、人事科、宣传科工作人员兼任,缺乏专业化的法治和执法队伍,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二)教育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一些重要领域的立法还有空白,一些法律制度对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不清晰、不精细,一些旧的法律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一些法律法规多是原则性规定和倡导性条文,缺乏可操作性。

三、关于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我省教育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对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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