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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6/4 12:57:12 浏览:

落地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沟通力度,专题汇报,积极推动重启引航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加大引航员、船员等引航相关人员的招聘力度,2次公开招聘招录引航员、船员各1名。

(4)关于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港区营商环境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系统排查所涉7家企业办理流程,对相关许可进行检视,形成《关于部分港口经营许可有效期不满三年排查情况的报告》及《港口经营许可发证有效期不满三年排查情况表》。二是加强沟通,探讨各类情形变化引发的港口经营许可变更后有效期的确认,严格依规办事。三是优化港航许可审批服务,印发《关于优化港航许可审批服务的通知》,精简部分港航许可事项材料和简化流程。四是试行港口经营许可及备案到期提醒,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提前6个月向港口经营人发送提醒函,主动推进企业经营资质有效衔接。

4.担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1)关于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忧患意识,研究提出世行债务偿还问题处理路径和思路,积极向泉州、莆田两市沟通汇报,为港口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推进湄洲湾港公用航道移交和接养工作专项研究,经评审形成《公用航道养护移交暂行办法(建议稿)》,供决策参考。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沟通汇报,8月11日分别向莆田、泉州两市发文,积极争取多元资金拼盘,推动解决航道维护等相关费用。四是提请上级研究明确世行债务偿还资金渠道,争取将还贷资金列入上级资金大盘。

(2)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未深刻汲取教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大风险。下半年召开5次安全生产研判会,对安全生产问题专题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印发《湄洲湾港“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修订《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半年开展安全交叉检查25次;邀请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机构对港内的危险货物码头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增强安监管理人员配备,中心安监处增加1名监管人员,同时按职责分工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对较多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港务站“开小灶”指导,各港务站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开设“补课班”。今年以来共办理5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0月办结3个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编的信息稿件应经处室、单位负责人批准,对外发布信息,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涉及重大、敏感事项信息还应经中心领导批准。三是创新应用技术手段,委托第三方开发错词检索引擎,及时更新关键词库,提升审核效率。四是开展公文规范术语及常见错误表述培训,召开信息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水平。五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

(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当前中心领导配备实际情况,专题研究明确现有班子成员分工,并明确分管领域党风廉政、综治、信访等工作“一岗双责”内容。二是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重温并研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三是12月7日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省厅有关党支部达标创星自查、考评安排,12月组建涵盖人、财、物管理范畴的交叉检查组,及时拓展主体责任检查范围。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直属党支部开展2021年以来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检查内容,深化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依纪依法开展线索处置,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和执法部门的协作,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沟通,加快配齐纪委书记。二是中心纪委书记到位后,及时研究配齐纪委班子。三是加强纪检队伍业务学习教育和培训,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员学习例会,开展工作记录仪专题培训及发放工作,听取支部半年度纪检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和督促支部兼职纪检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心纪委对兼职纪检员开展“十不准”和执法记录仪审片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4)关于警示教育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汇编《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港口及省内相关行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20个案例》,特别是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7月19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主题研讨,组织今年新提任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入职干部交流体会、感悟,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二是结合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委1名原主要领导违法犯罪等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排查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相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政治监督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党员自学重温等多种方式,将党章党规党纪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年内印发“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书目11条,在单位内网、门户网站上传政策法规和纪律教育专题学习材料若干,组织党员开展自学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党委分管领导同下一级“一把手”定期监督谈话制度的落实,年内党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新任职“一把手”谈话5次,同时完成一轮面向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谈话。三是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督察,重点抽查公车管理、值班纪律等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对2022年1-8月党委议定的99个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评估,并予以通报、督促,推动中心重点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四是综合运用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成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清晰、准确、合理地认定责任主体,划分责任大小,精准追责问责。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心纪委书记(或临时负责人)同中心党委委员、直属单位“一把手”谈话制度,10月底至11月中旬,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同下一级“一把手”开展一轮监督谈话。今年以来,结合线索处置和纪律抽查情况,已开展两次提醒谈话、两次约谈。二是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向港口企业、建设业主等违规借贷、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对今年来收到的两条线索开展调查核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三是推进一线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人员政企接触“十不准”声明》,在政企接触中,时刻提醒接触边界;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建立可追诉、可回溯、可检视的现场行为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十不准”和执法记录仪审片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涉及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提醒、绩效扣分。四2021年4月,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全厅通报。

3.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防控措施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及时发文调整明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职能分工,以进一步细化各岗位职责。二是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及时根据岗位、职责变动情况修订完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可操作、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制定水运工程市场信用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中心、质安站两级职责及任务分工。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检讨。相关党支部结合10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条例。

(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11月16日组织采购验收专题培训,认真解读把握好应急采购和日常采购的边界,强化政府采购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行政采购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事前重点审核采购事由、采购最高控制价测算合理性;事中加强采购文件的审核把关,规范验收流程及验收表填写规范;事后按照《采购项目备案暂行规定(修订)》要求,对采购项目合规性进行全过程审核。三是落实采购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派出兼职纪检员参与招标现场监督,签订《招投标廉洁告知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等问题。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3)关于发放工会福利存在超范围、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工会小组经办学习工会经费使用有关规定,10月18日中心工会通过召开线上反思会议,重温省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收回3人2020年已发放的生日蛋糕券或折算金额。调整职工生日蛋糕券发放方式,按照“一次性采购、分月份发放、如实增补”原则落实。二是加强工会会员福利物品采购、文体活动支出等项目谋划,10月9日中心工会召开全委会,结合疫情等实际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三是对秋游餐票开具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责令相关人员撰写书面情况说明,增强纪律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

(4)关于执行财经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会全委会通报巡察反馈涉及工会相关问题,督促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审批“一支笔”机制,严禁未按程序签批工会采购报销相关材料。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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