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7号)核准,南威软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6,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6,000.00万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700.00万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00.00万元,扣除公司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38.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4,96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4,961.5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50.3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4,782.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2.95万元,募集资金节余1,681.9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681.9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65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49,615,000.00元,差额3,385,000.00元系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2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465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范围和产品结构日益多元化,经营规模呈现高速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1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2-07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型‘放管服’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城市通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1年7月延期至2022年7月;同意将“城市通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调整为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另一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城市通平台建设项目”共计调减13,000万元(详见公告编号:2021-04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南威软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威软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南威软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南威软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36证券简称:南威软件公告编号:2023-015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体
1、“南威方”包括但不限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威软件”)及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等南威软件控股的主体;
2、“中国电科方”包括但不限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等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股的主体;
3、“蚂蚁集团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云创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云创”)及其关联方等受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控制的主体;
4、“电子信息集团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信安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物业”)等受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主体;
5、“万石控股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海丝博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及福建新微科技有限公司等受万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主体;
6、漳州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信息集团”);
上述中国电科方、蚂蚁集团方、电子信息集团方、万石控股方、漳州信息集团统称“关联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志雄先生、徐春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