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5-07-02
千龙网北京11月15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发布南银罚[201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因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被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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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