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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2人公告-福建市中小企业局

发布日期:2015/11/24 23:03:06 浏览: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一、报考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即日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www。xmsme。cn)和厦门中小在线网(www。xmsme.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考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须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原件核对);(2)个人学习或工作情况总结(1500字以内)。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4.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六楼综合部

报名联系人:刘菲玉、吕吉星

联系电话:0592-2237753、2288603

四、考核聘用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程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面试成绩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考名额经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1.年龄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11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5年11月1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4.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原标题: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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