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出台对于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地位,维护全省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尽快完善出台。专家们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生态补偿资金的筹措、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制度的执行以及毁坏生态公益林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福建省林业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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